八仙塵爆案件導致15人死亡,400多人輕重傷。主辦公司負責人呂忠吉被判刑5年並在108年入獄執行,現在已經到了他的刑期結束,即將釋放。
這起案件起因於民國104年6月27日,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和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卻發生了粉塵爆炸事件,導致15人死亡,400多人輕重傷。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依照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負責主辦彩色派對的呂忠吉4年10個月有期徒刑。經過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在二審將刑期改判為5年,這是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最高法定刑。最高法院在107年12月駁回上訴並定讞,呂忠吉於108年1月2日入監服刑。
在民事求償方面,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98名受害者或家屬提起了八仙塵爆案的首宗集體訴訟,要求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八仙樂園和呂忠吉等人支付超過26億台幣的賠償金。
一審士院於今年4月判決呂忠吉等人應支付4億588萬台幣的賠償金。至於消基會代表其他337名受害者提起的集體訴訟,要求賠償超過72億台幣的案件,仍在士院審理中。
嘉公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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