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制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原則,以保障交通安全和用路人權益。根據該原則,對於違反交通法規、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駕駛人,將公開其資訊,以警示民眾注意駕駛安全。
台南市政府認識到交通事故可能對生命和財產造成巨大傷害,因此決定訂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原則,旨在提高警覺性,提醒民眾謹慎駕駛,確保用路人的安全。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高風險駕駛事件指違反交通法規,並導致重大事故的行為,例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肇事逃逸等。這些事件發生後,交通局將根據法規進行處罰,並在三十日內將相關資訊公布在機關網站上。自本原則實施後,交通局將定期檢視並公開適用於公布的案件,首批資訊預計將在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後公布,之後將每月公開一次。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解釋,公開的資訊將包括駕駛人的去識別化姓名、性別、年齡,以及違規地點和行為描述,並模糊處理駕駛人的影像。交通局呼籲大眾,交通違規行為可能對人身和財產造成嚴重威脅,請隨時保持交通安全意識,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嘉公新聞/臺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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