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恒涉竊佔國有地、詐領助理費案 一審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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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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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恒因涉竊佔國有地及詐領助理費一案,經歷多次審理,並因強颱凱米入侵致庭期順延,今日終將迎來一審宣判。顏寬恒於遭起訴和審理期間,始終堅稱自己清白,否認相關指控。
台中南屯817招待所竊佔國土
顏寬恒於2021年中二選舉補選期間,被陸續告發其家族疑似竊佔國有地。首先曝光的是顏家位於台中市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的土地,顏家於2015年闢建招待所,登記於顏寬恒胞弟顏仁賢名下。經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勘查,發現該建物有500平方公尺是違建,警衛室、大門、通道、圍籬等部分則竊佔國有地約140平方公尺。
沙鹿莊園豪宅假買賣
此事件過後,顏寬恒又被爆出其位於沙鹿區佔地約1250坪的莊園豪宅也是違建,同樣涉及竊佔國土,建物登記人為顏的妻子陳麗凌。經檢方調查,竊佔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
顏寬恒認為事件因選舉期間被媒體放大,一家人火速搬出沙鹿豪宅,並將豪宅以市價5折、約4500萬元賣給澤序設計公司。檢方查出顏寬恒賣屋的方式是與建設公司負責人林進福共謀,以借款方式,將4541萬元「借」給澤序公司張姓負責人,再由張向顏寬恒夫婦買下該豪宅,涉嫌假交易。
詐領立委助理費
檢方進一步調查,顏寬恒任職立委期間,聘請林進福擔任公費助理,聘期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月薪4萬元,但這筆錢實際上被顏寬恒用來扣抵與立委職務無關的私人支出,包括車款代付費用、住宅費用等,詐領金額多達108萬餘元。
綜合上述案件,台中地檢署於2023年4月26日偵結起訴,認定顏寬恒與林進福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竊占罪;顏寬恒、陳麗凌與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涉偽造文書罪;817招待所部分,顏仁賢也被依竊佔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將於今日對顏寬恒此案作出一審宣判,結果備受各界關注。
嘉公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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