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貨車撞傷徒步女子 司機不禮讓行人遭扣照
- 公服務站 嘉
-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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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搜小組/臺南報導
台南市19日發生一起行人受傷事故,一名30歲李姓女子徒步行經成功路與金華路口時,被25歲陳姓貨車司機左轉未禮讓行人撞倒在地,後腦著地傷勢嚴重。台南市警五分局表示,陳姓駕駛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處以7200至3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一年。
該事件的行車紀錄影片被網友上傳至社群平台,顯示陳姓駕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撞倒李女後,下車查看卻態度冷漠,引發網友熱議。不少網友批評駕駛人安全意識薄弱,並呼籲應加重處罰以遏制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五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竣丞指出,肇事駕駛違反「行人優先」原則,致使李女受傷送醫,警方除依法開罰並吊扣駕照外,也將持續加強路口執法力度,嚴格取締不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保障行人安全。
此外,同樣是在台南市,17日晚間公園北路與公園路交叉口,一輛自小客車左轉時未禮讓行人,撞擊兩名通過斑馬線的行人,幸好車速不快,行人僅輕微受傷。警方已依第44條第2項開罰6000元,並調閱監視器確認車號進一步舉發。
交通組組長許双繻表示,近期五分局轄區已接連發生行人遭車輛未禮讓的事故,顯示駕駛人對路權重視不足。警方將持續強化宣導與執法,防止類似事故重演,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停讓行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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