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南觀光城攤商不滿高院限期搬遷,市府爭取共識解套,危機四伏!
- 公服務站 嘉
- 2024年2月3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臺南觀光城)的攤商於113年1月15日收到高雄行政法院的限期搬遷通知,引起自治會長及30多名攤商的反對。臺南市政府於今(2)日在金華里活動中心召開協調會,與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的攤商進行溝通,以爭取共識並了解他們的需求。
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於民國72年建立,但隨著時間流逝,大臺南觀光城逐漸失去風采。根據市府實地調查,原本規劃有204個攤位的8棟建築物,實際營業卻僅有60多家攤商,其餘店鋪被改建為住宅、工作室或倉庫,造成商城低度利用並帶來種種問題。
由於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建築位於排水渠道河道用地,且存在排水箱涵的鋼筋裸露、混凝土剝落等安全問題,攤商任意增建違建,公共空間被占用。歷年來,曾因箱涵頂板不耐重而導致地面坍塌和火災,危及公共安全。市府於106年7月接獲監察院糾正,再次委託土木技師公會和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詳細評估,結果顯示攤販集中場確實存在安全疑慮,必須進行重建或減輕箱涵頂板的荷重。
市政府於105年3月31日終止與攤商的合約後,持續函告攤商盡早搬遷,並向占用戶收取每月僅2,000多元的佔用補償金。市府強調這並非攤位租金,因使用費過低,且有嚴重違法轉租的情況。為確保攤商和場域安全,市府規劃拆遷作業,同時考慮弱勢安置和轉介至其他合法公有零售市場。市場處提供全市公有零售市場的空攤資訊,協助有就業需求的攤商。同時,市場處也關注弱勢者的安置情況,以確保拆除作業的安全進行。
市場處長表示,本次協調會議旨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與攤商代表和地方居民充分溝通,了解當地需求,解除居民疑慮,期待攤商、市民和市府能夠達成共識,實現多贏的目標。
嘉公新聞/臺南報導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