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雄城中城火災案二審定讞,黃格格遭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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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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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樓2021年火災案經過一系列的審判後,最終定讞。主嫌黃格格被控引發火災,造成46條人命喪失。一審法院判處他無期徒刑,而在二審中,雖然刑度有所更動,仍以無期徒刑論處。此案的主因是黃格格在火災發生當晚,與友人在城中城1樓喝酒,後來由於一些口角糾紛,引發了悲劇的發生。
在案發當天晚上,黃格格喝酒的同伴郭清文離開,並要求黃格格搭計程車回家。留下的黃格格在酒醉狀態下,開始打電話給郭清文,並發送多則語音訊息表達不滿。由於郭清文未回應,黃格格誤以為他與前女友有不正當的關係,憤而計畫引發火災來嚇唬對方。
根據檢察官的指控,黃格格有意引發火災,並在凌晨1時25分至2時6分之間不斷打電話和發語音訊息給郭清文。檢察官在調查中確認起火點為沙發椅墊,認定黃格格是刻意引發火災的兇手。
一審法院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但二審有所更動,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此案經過多次審判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黃格格的刑罰確定。
嘉公新聞/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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