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進化!鑑定制度強化新法通過,司法程序更嚴謹,為你解析重點修正!
- 公服務站 嘉
-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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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昨(1)日通過了「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著重於鑑定程序的多方面修正,以加強制度程序保障,使我國鑑定制度更臻完善。修法的主要亮點包括:
鑑定人資格明確化:對鑑定人的資格進行明確定義,強調其需具備學識、技術、經驗、訓練或教育等專業能力,並規定鑑定人應揭露與本案的利益關係。
擴大偵查及審判中的鑑定參與:修法允許偵查中請求檢察官鑑定或選任鑑定,審判中也得聲請法院選任或囑託鑑定,以促進檢察官多元考量。
提供選任鑑定前的陳述意見機會:為確保真實發現及促進訴訟公正,鑑定人在選任前,應提供程序參與者發表陳述意見的機會,既包括偵查階段也包括審判階段。
強化鑑定報告要求及鑑定人到庭說明:規定鑑定報告應詳細記載必要的事項,並強調鑑定人於審判中原則上應到庭以言詞說明,以符合證據法則。
提供特定機關鑑定報告為證據:當特定機關具有特別可信性且經當事人同意時,其鑑定報告得視為證據,著重尊重當事人的處分權。
規範機關鑑定程序:明確為機關實施鑑定的自然人應具備鑑定人資格,並要求其於鑑定前提供具名的報告。
當事人得委任機關鑑定:為維護武器平等及確保真實發現,當事人得於審判中委任醫院、學校等機關進行鑑定,並規定委任人負擔相關費用。
法院可選任專家學者:為協助法院作成裁判,法院得依職權或聲請選任本案法律問題的專家學者提供法律上意見。
分階段施行:針對鑑定制度的重大變革,擬定分階段施行,以確保各方有充足的時間因應新制度的實施。
嘉公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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