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奮自訴高虹安誣告案宣判 高虹安被判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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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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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對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案作出判決。法院判決高虹安因涉嫌誣告,判處徒刑10個月,可上訴。此案源於2022年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期間,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發文指控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並遭高虹安控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曾對陳時奮不起訴,陳時奮隨即提起自訴,反控高虹安誣告。
陳時奮在庭上自稱「善盡公民責任的大學教授」,批評高虹安「狡辯裝笨」。他強調抄襲對西方政治人物而言是「死罪」,並表示其發文揭露高虹安的誠信問題。高虹安則反駁,稱案件涉及誣告,並強調其博論的期刊論文引用並不構成抄襲。高虹安表示,選舉期間她已主動請辛大重審博論,並得到校方及資策會的支持,認為論文並無學術不端問題。
法官在審理初期認為,陳時奮提告的範圍可能超出高虹安的原指控,且部分主張過於空泛。高虹安律師團指出,陳時奮的自訴範圍與高虹安原提告內容不符,要求法院判陳時奮無罪。最終判決認為高虹安的指控成立,判處其徒刑10個月。陳時奮則表示將繼續尋求法律救濟。
此外,資策會在2022年另案提告,控告高虹安的博論抄襲,涉及《著作權法》。經過將近一年半的審理及多次調解,資策會提告已逾期,案件已移送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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